伦敦—上周在巴黎达成的全球协定其实是上个月所达成的第三项气候协定。第一项协定是11月底以比尔·盖茨、马克·扎克伯格和杰夫·贝佐斯为首的一群亿万富翁宣布成立一个200亿美元的基金支持清洁能源研究。同一天,包括美国、英国、德国、印度、中国和巴西在内的二十国同意将绿色能源投资扩大一倍,总额达到每年200亿美元。
在巴黎之前所宣布的两项协定中,盖茨及其企业家同侪所成立的突破能源联盟(Breakthrough Energy Coalition,BEC)更加引人注目。这并不奇怪,因为在流行的想象中,创新和私人部门关系紧密。如果需要一项科技突破来遏制气候变化,除了硅谷和其他自由市场创新枢纽中的天才,还有谁能够实现它呢?
盖茨本人是第一个承认公众感觉与真相相去甚远的人。“私人部门知道怎么开公司,怎么评估成功的可能,怎么承担引领创新概念并把它们带给全世界的风险,”他在联盟宣言中如是说,“但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中,具有潜在变革能力的能源系统的早期阶段投资的风险-报酬平衡不可能通过传统天使投资人或风险资本的市场测试。”
自由市场本身无法以足够快的速度开发新的能源资源。报酬仍然过于不确定。一如前几次科技革命,清洁能源的快速进步需要勇气十足的企业家国家(entrepreneurial state)的干预,提供有耐心的长期融资改变私人部门的激励。政府必须做出重大政策选择,不但要实现平等竞争,更要使其向环境可持续性倾斜。然后——惟其如此——私人融资才会跟进。但是,到目前为止,紧缩阻碍了足够的公共融资。我们希望巴黎协定能改变这一点。
和信息技术革命一样,清洁能源的进步需要公共和私人部门的参与。我们尚不清楚那些创新对于经济去碳化最为重要,因此必须在相当广泛的一系列选择之间配置投资。长期耐心融资对于帮助公司实现不确定性最小化、弥合基础研究和商业化之间的所谓“死亡谷”也是必不可少的。
BEC的观点——“新模式将是政府、研究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公私合作”——为这一关系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是,不幸的是,除了盖茨及其同道,我们几乎看不到可以指望私人部门引领潮流的信号。
能源部门已经过度金融化;该部门花在股票回购上的钱比低碳创新研发更多。埃克森美孚和通用电气等能源巨头是回购股票的第一大和第十大公司。与此同时,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美国能源部门投资中只有16%被花在了可再生或核能源上。放任自流的话,石油公司似乎更偏好于从地球最深处提炼碳氢化合物,而不是将利润用于清洁能源替代方案上。
与此同时,政府研发预算在近几年中一直在下降——部分是因为对国家在促进创新和增长中的角色认识不足,最近则是拜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紧缩所赐。吃紧的预算制约着可能推动突破性创新的机构。美国国防先进研究计划局(DARPA)是IT革命的催化剂之一。相反,能源先进研究计划局(ARPA-E)的2015年预算仅为2.8亿美元——大概只有DARPA的十分之一。1981年,能源占美国公共研发预算总量的11%。如今,这一比例只有4%。与此同时,大有问题的需求端政策也出现了危机,阻碍着已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部署。
在促进清洁能源科技扩散方面起着领导作用的主要公共部门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事实上,德国的KfW、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巴西的BNDES都名列可再生能源十大投资者行列,贡献了总资产融资的15%。
公共部门可以——也应该——做得更多。比如,能源公司所获得的补贴应该以加大投资于低碳创新的利润比例为条件。毕竟,这类条件——20世纪初曾经对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实行过,以此换取保持其垄断地位的权利——曾经催生了贝尔实验室,成为创新的关键孵化器。
类似地,尽管亿万富翁的慈善捐赠当然应该受到欢迎,但公司也应该支付合理数量的税收。毕竟,如BEC宣言所指出的,“当前政府对清洁能源的拨款水平根本不足以面对我们所面临的挑战。”而在(比如)英国,2014年Facebook纳税额仅为4,327英镑,远远低于许多个人纳税者。
盖茨和其他商业领袖愿意投身和投钱于清洁能源的推广,这值得我们敬仰。巴黎协议也是一个好消息。但这还不够。想要实现低碳革命,我们需要公共和私人部门更加充分地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致力于绿色创新。
伦敦—上周在巴黎达成的全球协定其实是上个月所达成的第三项气候协定。第一项协定是11月底以比尔·盖茨、马克·扎克伯格和杰夫·贝佐斯为首的一群亿万富翁宣布成立一个200亿美元的基金支持清洁能源研究。同一天,包括美国、英国、德国、印度、中国和巴西在内的二十国同意将绿色能源投资扩大一倍,总额达到每年200亿美元。
在巴黎之前所宣布的两项协定中,盖茨及其企业家同侪所成立的突破能源联盟(Breakthrough Energy Coalition,BEC)更加引人注目。这并不奇怪,因为在流行的想象中,创新和私人部门关系紧密。如果需要一项科技突破来遏制气候变化,除了硅谷和其他自由市场创新枢纽中的天才,还有谁能够实现它呢?
盖茨本人是第一个承认公众感觉与真相相去甚远的人。“私人部门知道怎么开公司,怎么评估成功的可能,怎么承担引领创新概念并把它们带给全世界的风险,”他在联盟宣言中如是说,“但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中,具有潜在变革能力的能源系统的早期阶段投资的风险-报酬平衡不可能通过传统天使投资人或风险资本的市场测试。”
自由市场本身无法以足够快的速度开发新的能源资源。报酬仍然过于不确定。一如前几次科技革命,清洁能源的快速进步需要勇气十足的企业家国家(entrepreneurial state)的干预,提供有耐心的长期融资改变私人部门的激励。政府必须做出重大政策选择,不但要实现平等竞争,更要使其向环境可持续性倾斜。然后——惟其如此——私人融资才会跟进。但是,到目前为止,紧缩阻碍了足够的公共融资。我们希望巴黎协定能改变这一点。
和信息技术革命一样,清洁能源的进步需要公共和私人部门的参与。我们尚不清楚那些创新对于经济去碳化最为重要,因此必须在相当广泛的一系列选择之间配置投资。长期耐心融资对于帮助公司实现不确定性最小化、弥合基础研究和商业化之间的所谓“死亡谷”也是必不可少的。
BEC的观点——“新模式将是政府、研究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公私合作”——为这一关系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是,不幸的是,除了盖茨及其同道,我们几乎看不到可以指望私人部门引领潮流的信号。
BLACK FRIDAY SALE: Subscribe for as little as $34.99
Subscribe now to gain access to insights and analyses from the world’s leading thinkers – starting at just $34.99 for your first year.
Subscribe Now
能源部门已经过度金融化;该部门花在股票回购上的钱比低碳创新研发更多。埃克森美孚和通用电气等能源巨头是回购股票的第一大和第十大公司。与此同时,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美国能源部门投资中只有16%被花在了可再生或核能源上。放任自流的话,石油公司似乎更偏好于从地球最深处提炼碳氢化合物,而不是将利润用于清洁能源替代方案上。
与此同时,政府研发预算在近几年中一直在下降——部分是因为对国家在促进创新和增长中的角色认识不足,最近则是拜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紧缩所赐。吃紧的预算制约着可能推动突破性创新的机构。美国国防先进研究计划局(DARPA)是IT革命的催化剂之一。相反,能源先进研究计划局(ARPA-E)的2015年预算仅为2.8亿美元——大概只有DARPA的十分之一。1981年,能源占美国公共研发预算总量的11%。如今,这一比例只有4%。与此同时,大有问题的需求端政策也出现了危机,阻碍着已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部署。
在促进清洁能源科技扩散方面起着领导作用的主要公共部门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事实上,德国的KfW、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巴西的BNDES都名列可再生能源十大投资者行列,贡献了总资产融资的15%。
公共部门可以——也应该——做得更多。比如,能源公司所获得的补贴应该以加大投资于低碳创新的利润比例为条件。毕竟,这类条件——20世纪初曾经对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实行过,以此换取保持其垄断地位的权利——曾经催生了贝尔实验室,成为创新的关键孵化器。
类似地,尽管亿万富翁的慈善捐赠当然应该受到欢迎,但公司也应该支付合理数量的税收。毕竟,如BEC宣言所指出的,“当前政府对清洁能源的拨款水平根本不足以面对我们所面临的挑战。”而在(比如)英国,2014年Facebook纳税额仅为4,327英镑,远远低于许多个人纳税者。
盖茨和其他商业领袖愿意投身和投钱于清洁能源的推广,这值得我们敬仰。巴黎协议也是一个好消息。但这还不够。想要实现低碳革命,我们需要公共和私人部门更加充分地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致力于绿色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