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本月在巴厘举行的国际会议将会制定一个框架以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和气候变化即将到来的灾难。温室气体,例如二氧化碳导致巨大的气候变化,对于这一点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疑问了。这些变化将会带来巨大的代价,这一点也没有疑问。问题再也不是我们是否可以有所作为,而是如何以公平和有效的方式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京都议定书是一个巨大成就,但是它遗漏了75%的排放源,也就是最大的污染国家没有拒绝签署。(澳大利亚新政府宣布签署,美国现在成了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唯一的例外。)对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提出要求,但是在并不久远的将来,这些国家将会占一半或者一半以上的排放量。人们对森林退化也无所作为,而森林退化对温室气体集中增加发挥的作用几乎与美国一样大。
美国和中国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污染国家上互不相让。美国很长时间以来一直领先,但是在今后几年中,中国将会获得这一可疑的荣誉。但是印尼由于其快速森林退化而位居第三。
人们可以在巴厘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就是支持雨林联盟倡议。所谓雨林联盟就是想要帮助保持其雨林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提供没有得到补偿的环境服务。它们需要资源以及激励来保持它们的森林。支持这些国家的全球性利益远远超过成本。
本次会议的时机并不合适。布什长期以来对全球气候变暖持怀疑态度,一直致力于破坏多边主义,现在还是美国总统。他与石油产业的紧密联系让他痛恨迫使其为污染付出代价。
然而,巴厘会议的与会者们可以在几个指导未来谈判的原则上达成协议。这些原则包括,首先,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的方案要求所有国家参与。第二,不能有免费乘客。贸易制裁是国际社会目前具有的唯一的有效制裁手段。所以,可以而且应该对那些不合作的国家施加贸易制裁。第三,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过于巨大,因此必须全力以赴。
更好的激励必须成为解决之道的一部分。但是,究竟是京都议定书的限制和交易体制还是税收更为有效,人们对此争论不休。京都议定书体制的问题在于制定了发达国家
和发展中国家都可以接受的限制。确定排放限额就像是白白送钱一样,有可能是几千亿美元之多。
京都议定书的基本原则是允许那些在1990年排放更多的国家在未来排放更多。这是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就是给GDP值更高的国家更大的排放权利。唯一具有某些伦理基础的原则是平等的人均排放权利(应当有某些调整,例如,美国已经用尽了其全球大气的份额,所以美国的排放限额就应该更少) 。但是,采纳这些原则将会让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支付巨额的款额,乃至发达国家遗憾地不大可能接受。
经济效率要求排放制造者支付费用,而迫使它们这样做的最为简易的方法就是二氧化碳税收。其形式可以是一项国际协议,根据这一协议,每个国家根据确定的税率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这一税率反映全球的社会代价)。确实,对像污染那样坏的东西征税要比对好的东西像工作和储蓄征税要远远更加有道理。这样一种税收将会提高全球效率。
当然,污染产业喜欢限制和交易体制。尽管这一体制给它们激励不去污染,排放限额抵销了它们根据税收体制所要付出的代价。某些公司甚至从中牟利。而且,欧洲已经习惯了限制和交易的概念,而且许多人很不情愿尝试替代做法。但是,还没有人提出确定二氧化碳排放权利的可以令人接受的整套原则。
对于某些人而言这并不问题。如果对全球气候变暖无所作为,发展中国家就会比发达国家遭受更大的损失。许多人相信,可以哄骗、威胁或者引诱发展中国家成为一项全球性协议的一部分。发达国家只要确定付给发展中国家的用于同意接受的最低代价就可以了。
但是发展中国家担心有关二氧化碳排放的新的全球协议像许多其他国际协议一样将会让它们处于不利的地位。
最终,现实政治或许会占上风。但是当今世界与25年、甚至10年以前都不同了。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的民主体制意味着它们的公民们要求公平待遇。
原则还是重要的。巴厘会议的与会者们应当记住的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极端重要,不容得受制于另一个挤压穷人的企图。
巴厘--本月在巴厘举行的国际会议将会制定一个框架以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和气候变化即将到来的灾难。温室气体,例如二氧化碳导致巨大的气候变化,对于这一点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疑问了。这些变化将会带来巨大的代价,这一点也没有疑问。问题再也不是我们是否可以有所作为,而是如何以公平和有效的方式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京都议定书是一个巨大成就,但是它遗漏了75%的排放源,也就是最大的污染国家没有拒绝签署。(澳大利亚新政府宣布签署,美国现在成了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唯一的例外。)对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提出要求,但是在并不久远的将来,这些国家将会占一半或者一半以上的排放量。人们对森林退化也无所作为,而森林退化对温室气体集中增加发挥的作用几乎与美国一样大。
美国和中国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污染国家上互不相让。美国很长时间以来一直领先,但是在今后几年中,中国将会获得这一可疑的荣誉。但是印尼由于其快速森林退化而位居第三。
人们可以在巴厘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就是支持雨林联盟倡议。所谓雨林联盟就是想要帮助保持其雨林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提供没有得到补偿的环境服务。它们需要资源以及激励来保持它们的森林。支持这些国家的全球性利益远远超过成本。
本次会议的时机并不合适。布什长期以来对全球气候变暖持怀疑态度,一直致力于破坏多边主义,现在还是美国总统。他与石油产业的紧密联系让他痛恨迫使其为污染付出代价。
然而,巴厘会议的与会者们可以在几个指导未来谈判的原则上达成协议。这些原则包括,首先,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的方案要求所有国家参与。第二,不能有免费乘客。贸易制裁是国际社会目前具有的唯一的有效制裁手段。所以,可以而且应该对那些不合作的国家施加贸易制裁。第三,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过于巨大,因此必须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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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的激励必须成为解决之道的一部分。但是,究竟是京都议定书的限制和交易体制还是税收更为有效,人们对此争论不休。京都议定书体制的问题在于制定了发达国家
和发展中国家都可以接受的限制。确定排放限额就像是白白送钱一样,有可能是几千亿美元之多。
京都议定书的基本原则是允许那些在1990年排放更多的国家在未来排放更多。这是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就是给GDP值更高的国家更大的排放权利。唯一具有某些伦理基础的原则是平等的人均排放权利(应当有某些调整,例如,美国已经用尽了其全球大气的份额,所以美国的排放限额就应该更少) 。但是,采纳这些原则将会让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支付巨额的款额,乃至发达国家遗憾地不大可能接受。
经济效率要求排放制造者支付费用,而迫使它们这样做的最为简易的方法就是二氧化碳税收。其形式可以是一项国际协议,根据这一协议,每个国家根据确定的税率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这一税率反映全球的社会代价)。确实,对像污染那样坏的东西征税要比对好的东西像工作和储蓄征税要远远更加有道理。这样一种税收将会提高全球效率。
当然,污染产业喜欢限制和交易体制。尽管这一体制给它们激励不去污染,排放限额抵销了它们根据税收体制所要付出的代价。某些公司甚至从中牟利。而且,欧洲已经习惯了限制和交易的概念,而且许多人很不情愿尝试替代做法。但是,还没有人提出确定二氧化碳排放权利的可以令人接受的整套原则。
对于某些人而言这并不问题。如果对全球气候变暖无所作为,发展中国家就会比发达国家遭受更大的损失。许多人相信,可以哄骗、威胁或者引诱发展中国家成为一项全球性协议的一部分。发达国家只要确定付给发展中国家的用于同意接受的最低代价就可以了。
但是发展中国家担心有关二氧化碳排放的新的全球协议像许多其他国际协议一样将会让它们处于不利的地位。
最终,现实政治或许会占上风。但是当今世界与25年、甚至10年以前都不同了。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的民主体制意味着它们的公民们要求公平待遇。
原则还是重要的。巴厘会议的与会者们应当记住的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极端重要,不容得受制于另一个挤压穷人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