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联合国气候谈判在截止日期之后、眼看就要谈崩时才能达成紧张的、充满争议的妥协,这似乎已经成了惯例。但今年多哈谈判——20个国家统一延长京都议定书——的唯一痛苦成果是为2015年更重要谈判铺路,那时,我们必须达成一个新的全面协定。
刚刚结束的谈判在旧气候机制和新的仍有待定义的机制间搭起了一座桥梁。通过将京都议定书时效延长八年——该议定书限制某些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多哈协议保住了国际法的基本框架,也保住了得之不易的允许排放量计算规则和国家间排放量交易规则。
但多哈谈判也确定,到2020年,将以新条约取代京都议定书,新条约将放弃过时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两分法。新安排将要求所有国家作出与其发展水平相应的承诺。
多哈谈判的决定确认,任何新协定都必须有利于联合国将全球变暖幅度限制在2摄氏度的目标。事实上,这将促使人们审视各个国家的排放目标,以缩小当前承诺与将全球变暖幅度限制在2摄氏度门槛之下所需的减排量之间的差距。多哈谈判还成立了一个新机制,补偿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
此外,多哈谈判还建立了一个单一谈判平台,并为新协定的出台划定了2015年的期限——这是一个比大部分评论者和政府所认识到的重要得多的成就。
上一次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召开。在那次会议期间,有全球团体对政府施压。结果,此次谈判演变成了领导人峰会,各国总统和总理纷纷涌向丹麦,亲自上阵谈判。但谈判并没有形成全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这让投资者们对于形成低碳经济的信心大减,也将这方面的进展推迟了数年之久。
很多人担心2015年也会出现相同的结果,因为那时的环境可能更不利于达成一致。专注于处理危机的世界领先经济体似乎不愿意做出新的重大减排承诺。而关于就业和生活水平的公众焦虑也取代了触发2009年行动的对全球变暖的担忧。
环境方面的非政府组织(NGO)担心,预期越高,失败带来的失望也越大,破坏建设低碳经济的国家层面的努力。但这有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的可能。如果预期很低,则谈判只有失败一途。
尽管政治领导人的关注点并不在气候变化,但重大国际事件会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哥本哈根会议便属此类。明年,当跨政府气候变化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开始发布其最新的科学证据评估报告时,气候变化失控的迹象必定会在文明社会掀起波澜。
事实上,以全球温室气体排量稳步上升为特征的现状已经可以称之为失败,不出十年,目前设定的2摄氏度目标就将无法保持。唯一的希望是出现一场促使立刻行动的国际运动,比如像在哥本哈根会议前那样迫使世界最大碳排放国——包括美国和中国——给出排放目标。
事实上,哥本哈根经验提供了宝贵的教训。首先,各国只有在其公民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国际承诺,因此减排的国内压力的增加十分重要。所有主要经济体都必须认识到,“绿色增长”投资能够创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与气候变化的斗争必须再次动用道德大军,这需要激发人们的热情。毕竟,跨越2摄氏度的界限意味着让子孙后代承担全球变暖最严重的后果。
第三,发展中国家应该在新的全球协定谈判中起到主导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公平,保护它们的发展权利。气候行动应该被视为改善世界最贫困人群的办法——他们是最需要协定的人群——而不是成为他们的负担。
最后,国家和政府首脑的参与必须为联合国程序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而不是取而代之。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吁在2014年举行气候变化领导人峰会;如今,这一峰会应该成为公众压力的焦点,以促使在2015年达成协定。
形成足以把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强大国际协定之路充满了险阻。但是,如果人民向其领导人施加更大压力,决策者也拿出远见和领导力,则仍能杀出一条坦途。2015年倒计时已经开始。
伦敦—联合国气候谈判在截止日期之后、眼看就要谈崩时才能达成紧张的、充满争议的妥协,这似乎已经成了惯例。但今年多哈谈判——20个国家统一延长京都议定书——的唯一痛苦成果是为2015年更重要谈判铺路,那时,我们必须达成一个新的全面协定。
刚刚结束的谈判在旧气候机制和新的仍有待定义的机制间搭起了一座桥梁。通过将京都议定书时效延长八年——该议定书限制某些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多哈协议保住了国际法的基本框架,也保住了得之不易的允许排放量计算规则和国家间排放量交易规则。
但多哈谈判也确定,到2020年,将以新条约取代京都议定书,新条约将放弃过时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两分法。新安排将要求所有国家作出与其发展水平相应的承诺。
多哈谈判的决定确认,任何新协定都必须有利于联合国将全球变暖幅度限制在2摄氏度的目标。事实上,这将促使人们审视各个国家的排放目标,以缩小当前承诺与将全球变暖幅度限制在2摄氏度门槛之下所需的减排量之间的差距。多哈谈判还成立了一个新机制,补偿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
此外,多哈谈判还建立了一个单一谈判平台,并为新协定的出台划定了2015年的期限——这是一个比大部分评论者和政府所认识到的重要得多的成就。
上一次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召开。在那次会议期间,有全球团体对政府施压。结果,此次谈判演变成了领导人峰会,各国总统和总理纷纷涌向丹麦,亲自上阵谈判。但谈判并没有形成全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这让投资者们对于形成低碳经济的信心大减,也将这方面的进展推迟了数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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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担心2015年也会出现相同的结果,因为那时的环境可能更不利于达成一致。专注于处理危机的世界领先经济体似乎不愿意做出新的重大减排承诺。而关于就业和生活水平的公众焦虑也取代了触发2009年行动的对全球变暖的担忧。
环境方面的非政府组织(NGO)担心,预期越高,失败带来的失望也越大,破坏建设低碳经济的国家层面的努力。但这有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的可能。如果预期很低,则谈判只有失败一途。
尽管政治领导人的关注点并不在气候变化,但重大国际事件会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哥本哈根会议便属此类。明年,当跨政府气候变化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开始发布其最新的科学证据评估报告时,气候变化失控的迹象必定会在文明社会掀起波澜。
事实上,以全球温室气体排量稳步上升为特征的现状已经可以称之为失败,不出十年,目前设定的2摄氏度目标就将无法保持。唯一的希望是出现一场促使立刻行动的国际运动,比如像在哥本哈根会议前那样迫使世界最大碳排放国——包括美国和中国——给出排放目标。
事实上,哥本哈根经验提供了宝贵的教训。首先,各国只有在其公民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国际承诺,因此减排的国内压力的增加十分重要。所有主要经济体都必须认识到,“绿色增长”投资能够创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与气候变化的斗争必须再次动用道德大军,这需要激发人们的热情。毕竟,跨越2摄氏度的界限意味着让子孙后代承担全球变暖最严重的后果。
第三,发展中国家应该在新的全球协定谈判中起到主导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公平,保护它们的发展权利。气候行动应该被视为改善世界最贫困人群的办法——他们是最需要协定的人群——而不是成为他们的负担。
最后,国家和政府首脑的参与必须为联合国程序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而不是取而代之。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吁在2014年举行气候变化领导人峰会;如今,这一峰会应该成为公众压力的焦点,以促使在2015年达成协定。
形成足以把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强大国际协定之路充满了险阻。但是,如果人民向其领导人施加更大压力,决策者也拿出远见和领导力,则仍能杀出一条坦途。2015年倒计时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