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波士顿/埃尔富特/布鲁塞尔——随着西方国家政府面临加速向低碳经济转型这一日益紧迫的任务,钟摆已从主要依靠市场推动创新转向了国家干预。而担心中国在清洁技术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又认识到了该领域就业创造潜力的美国则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开发和部署绿色解决方案的产业政策。
比如美国的《通货膨胀削减法》就借助慷慨的政府支持来鼓励那些有能力建设绿色制造能力的企业回流本国。欧盟也亦步亦趋,通过《净零工业法》制定了一个区域内清洁技术制造目标,标志着欧洲经济治理手段的范式转变。
但要高效、及时地管理清洁能源转型并避免气候目标遭遇抵制,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至关重要。
目前形式的能源市场显然未能以足够的规模和速度加快绿色技术的应用。在缺乏改革或补充性政策的情况下能源市场还将继续推崇最为廉价的能源——这在大多数地方直到最近还意味着化石燃料。有鉴于此,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过去已被证实成功的产业政策以刺激清洁技术投资的做法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清洁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都需要大量新的基础设施,因此可能会迫使国家出台更优化的许可审批流程并发挥更积极的规划作用。
但政府对清洁能源转型的干预也存在风险。在绿色技术或项目中挑选赢家可能会导致投资决策成本过高或经济效益不佳,而这正是近几十年来着力推动市场化能源行业改革的部分原因。
此外国家俘获风险这个化石燃料行业的严重问题也存在于可再生能源领域。无处不在的游说行为再加上问责制和透明度的缺失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的次优化。通过绿色产业政策政府实质上创造了寻租机会,而这种机会往往在(由诸如政府效率、法律保障、官僚质量、腐败、监管环境和其他相关措施等因素所表明的)制度质量(institutional quality)较低的系统中更为明显。
而分裂全球清洁技术供应链的“民族主义”气候法案的幽灵也隐约可见。正是美国(创新)、欧洲(安装补贴和赠款)和中国(通过规模经济提高制造效率)之间自发且不同步的国际分工迅速降低了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并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应用。因此强制产业回流可能会减缓全球能源转型的步伐。
在公共干预和依靠市场力量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是向前迈进的关键。为确保国家和市场成为开发和部署绿色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政策制定者必须采取三个步骤。这意味着为基础研究提供公共资金,并通过碳定价、税收减免和环境法规来为企业层面的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激励。国家还应支持新兴清洁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早期部署以证明其技术性能并降低成本,使之具备与化石燃料竞争的能力。
其次,国家可以通过一系列包括制定清洁能源标准、针对特定技术的税收激励措施、政府指导采购和碳定价在内的政策干预措施来在推动和引导大规模私人投资绿色解决方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公共支持对于降低清洁能源项目的资本成本、确保其社会认可度以及提供所谓的“可行性投资”(私营部门参与的先决条件)至关重要。在某些情况下,公众直接参与成熟技术(如电力传输)的开发、所有权或运营也是适当的,这样可以加快发展并降低成本。
最后,政府设计市场及其基本制度框架,这意味着它们必须以有助于创造实现气候目标所需条件的方式去规划能源系统。雄心勃勃且可靠的净零排放途径应与灵活的能源市场法规相结合,就是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私人资本,大规模部署清洁能源技术。
从有增无减的化石燃料向零碳能源的转型相当于一场工业革命,而且这场革命承受着一个严格截止日期的压力。不仅时间紧迫,而且需要在全球能源市场动荡、公众对某些绿色技术的担忧挥之不去、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尤其是中国与西方之间的紧张局势)的背景下做出政策决定。
鉴于这些不确定性,政策制定者必须勇于承担风险去为清洁技术创新提供激励,促进对这些技术的开发和部署进行投资,并设计规划能源市场。但他们也应牢记国家和市场需要成为合作伙伴,绿色转型将不可避免地——而且越来越多地——产生一些复杂权衡;人们必须谨慎驾驭这些权衡,否则清洁能源的未来仍将遥不可及。
本评论也得到了 NorthBridge Group 高级顾问布鲁斯·菲利浦斯(Bruce Phillips) 联署。
发自波士顿/埃尔富特/布鲁塞尔——随着西方国家政府面临加速向低碳经济转型这一日益紧迫的任务,钟摆已从主要依靠市场推动创新转向了国家干预。而担心中国在清洁技术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又认识到了该领域就业创造潜力的美国则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开发和部署绿色解决方案的产业政策。
比如美国的《通货膨胀削减法》就借助慷慨的政府支持来鼓励那些有能力建设绿色制造能力的企业回流本国。欧盟也亦步亦趋,通过《净零工业法》制定了一个区域内清洁技术制造目标,标志着欧洲经济治理手段的范式转变。
但要高效、及时地管理清洁能源转型并避免气候目标遭遇抵制,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至关重要。
目前形式的能源市场显然未能以足够的规模和速度加快绿色技术的应用。在缺乏改革或补充性政策的情况下能源市场还将继续推崇最为廉价的能源——这在大多数地方直到最近还意味着化石燃料。有鉴于此,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过去已被证实成功的产业政策以刺激清洁技术投资的做法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清洁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都需要大量新的基础设施,因此可能会迫使国家出台更优化的许可审批流程并发挥更积极的规划作用。
但政府对清洁能源转型的干预也存在风险。在绿色技术或项目中挑选赢家可能会导致投资决策成本过高或经济效益不佳,而这正是近几十年来着力推动市场化能源行业改革的部分原因。
此外国家俘获风险这个化石燃料行业的严重问题也存在于可再生能源领域。无处不在的游说行为再加上问责制和透明度的缺失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的次优化。通过绿色产业政策政府实质上创造了寻租机会,而这种机会往往在(由诸如政府效率、法律保障、官僚质量、腐败、监管环境和其他相关措施等因素所表明的)制度质量(institutional quality)较低的系统中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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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裂全球清洁技术供应链的“民族主义”气候法案的幽灵也隐约可见。正是美国(创新)、欧洲(安装补贴和赠款)和中国(通过规模经济提高制造效率)之间自发且不同步的国际分工迅速降低了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并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应用。因此强制产业回流可能会减缓全球能源转型的步伐。
在公共干预和依靠市场力量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是向前迈进的关键。为确保国家和市场成为开发和部署绿色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政策制定者必须采取三个步骤。这意味着为基础研究提供公共资金,并通过碳定价、税收减免和环境法规来为企业层面的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激励。国家还应支持新兴清洁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早期部署以证明其技术性能并降低成本,使之具备与化石燃料竞争的能力。
其次,国家可以通过一系列包括制定清洁能源标准、针对特定技术的税收激励措施、政府指导采购和碳定价在内的政策干预措施来在推动和引导大规模私人投资绿色解决方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公共支持对于降低清洁能源项目的资本成本、确保其社会认可度以及提供所谓的“可行性投资”(私营部门参与的先决条件)至关重要。在某些情况下,公众直接参与成熟技术(如电力传输)的开发、所有权或运营也是适当的,这样可以加快发展并降低成本。
最后,政府设计市场及其基本制度框架,这意味着它们必须以有助于创造实现气候目标所需条件的方式去规划能源系统。雄心勃勃且可靠的净零排放途径应与灵活的能源市场法规相结合,就是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私人资本,大规模部署清洁能源技术。
从有增无减的化石燃料向零碳能源的转型相当于一场工业革命,而且这场革命承受着一个严格截止日期的压力。不仅时间紧迫,而且需要在全球能源市场动荡、公众对某些绿色技术的担忧挥之不去、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尤其是中国与西方之间的紧张局势)的背景下做出政策决定。
鉴于这些不确定性,政策制定者必须勇于承担风险去为清洁技术创新提供激励,促进对这些技术的开发和部署进行投资,并设计规划能源市场。但他们也应牢记国家和市场需要成为合作伙伴,绿色转型将不可避免地——而且越来越多地——产生一些复杂权衡;人们必须谨慎驾驭这些权衡,否则清洁能源的未来仍将遥不可及。
本评论也得到了 NorthBridge Group 高级顾问布鲁斯·菲利浦斯(Bruce Phillips) 联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