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在全世界,2022年都是气候灾难年,全球爆发了干旱、洪水、特大火灾、台风等等。巴基斯坦是受灾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暴雨季风降雨量比该国30年平均水平高出近190%,特大洪水已经淹没了该国1/3的领土,迄今为止已造成 1,400人死亡。但不要误会:这不仅仅是一场“自然灾难”;相反,它也是一种渎职的结果,而高收入国家必须为此承担重大的财政责任。
巴基斯坦洪水显然与人为造成的气候变化息息相关。因为温暖的空气含有更多的水分,所以温度的升高通常意味着季风烈度更大。虽然季风随年份不同会发生自然变化(某些年份较强而其他年份则较弱),但概率分布正逐步转向更猛烈的降雨。气温升高所导致的喜马拉雅冰川融化同样可能导致洪水增加,包括森林砍伐和设计不善的基础设施等土地使用变化也可能导致这种现象加剧。
巴基斯坦洪水将会带来巨大的代价。初步估算预计损失超过300亿美元,而且未来几个月将带来更多的饥饿、疾病、贫困和巨额重建成本,因为已经有超过100万 所房屋被破坏甚至摧毁。
科学家们将很有可能在未来几个月审慎估计巴基斯坦洪灾爆发的原因(此前原因研究的实例可以登录worldweatherattribution.org进行查询)。假设巴基斯坦损失的半数最终归因于长期气候变化,而另一半则归因于年度随机变化和当地的土地使用。这就意味着大约150亿美元的估计损失由气候变化所造成。
而后问题将转向为这些气候归因成本分配责任。在当前的全球机制下,巴基斯坦几乎需要承担全部财政责任。有一点可以肯定,美国已承诺提供约5,000万美元的救济,加拿大也已承诺提供500万美元,而其他国家也有加入的可能。但即使对巴基斯坦的救济总额达到1.5亿美元,也只能弥补占总数1%的可归因损失。
现在,我们可以依据各国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贡献,思考分配责任的另一种方式。这也是美国和其他国家分配责任的惯常方式。如果您的邻居因鲁莽行为而损害了您的财产,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如果附近的工厂污染了整个社区,则该社区可以作为团体提起诉讼(以美国为例,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
世界富裕国家就像那个污染企业。它们已经剥夺了巴基斯坦赖以建立其经济、家园、农场和基础设施的长期气候条件。如果世界上存在全球气候法庭,巴基斯坦政府可以就未能限制造成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排放(GHGs)而对美国和其他高收入国家提出强有力的指控。但因为目前还没有全球气候法庭,那么政府应承担起法庭的责任,将可归因的气候损失和损害分配给历史上对其负有责任的国家来承担。巴基斯坦(及其喜马拉雅邻国)当然对土地可持续管理负有核心责任,包括重新造林和修建对气候安全的基础设施。
人类导致的气候变化最大单一来源是化石燃料(煤、石油和天然气)燃烧所产生的大气二氧化碳排放浓度。因为排放到大气中的某些二氧化碳分子会在那里停留几个世纪,因此关注长期累积排放至关重要。
从1850~2020年,化石燃料的燃烧导致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高达1.69万亿吨。其中,美国约占24.6%——即4,170亿吨——远高于2021年其在世界人口中约4.2%的份额。同样,高收入国家加在一起(包括美国、欧洲、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占到累计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约58.7%,但上述国家仅占当今世界人口的15%。
相比之下,巴基斯坦在1850~2020年间贡献了大约52亿吨的二氧化碳——大致相当于美国每年的排放量。它由此应承担约0.3%的历史责任份额——远低于其全球人口份额(2.9%)及其所负担的气候相关损失。美国和其他高收入国家是气候损害的净出口国,而巴基斯坦和其他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国家却成为并不情愿的净进口国。
诚然,在评估历史责任时应当按什么日期划分存在一些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累计排放应当从1850年左右开始计算,因为当时随着美国和欧洲的早期工业化,世界化石燃料使用开始激增。但另一阵营开始计时要晚得多,比方说1992,当时世界政府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承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危险人类活动(人为)干扰气候系统。”
但上述争议基本不会影响责任分配。即使我们仅计算1992~2020年期间的累计排放量,美国的份额为19.6%,高收入群体份额为46.9%,而巴基斯坦则仅占0.4%。
无论如何,富裕国家均应在几乎从未导致今天灾难国家的气候适应、应急响应和恢复等领域按照公平的比例承担起相应的可归因成本。随着气候破坏的不断加剧,对大规模重新造林、修建防洪基础设施、淡水存储和其他设施的大规模投资需求也越来越明确,以保护社会免遭洪水、干旱、野火、高强度台风和其他气候相关灾难的损失。世界范围内(包括富国和穷国)正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发生巴基斯坦洪水这样的气候相关悲剧。当前的灾难不过是未来数年和数十年等待我们的灾难的预演而已。
富裕和强势国家常常否认自身的历史责任——无论是在殖民主义、奴隶制亦或气候破坏领域。所有国家均有责任实现其能源系统脱碳、并对其土地和生态系统进行负责任、可持续的管理。但发展中世界不会忘记,主要是富裕国家造成了今天遍及世界的气候灾难。随着气候相关损失的快速增加,全球对气候正义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强烈。
纽约—在全世界,2022年都是气候灾难年,全球爆发了干旱、洪水、特大火灾、台风等等。巴基斯坦是受灾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暴雨季风降雨量比该国30年平均水平高出近190%,特大洪水已经淹没了该国1/3的领土,迄今为止已造成 1,400人死亡。但不要误会:这不仅仅是一场“自然灾难”;相反,它也是一种渎职的结果,而高收入国家必须为此承担重大的财政责任。
巴基斯坦洪水显然与人为造成的气候变化息息相关。因为温暖的空气含有更多的水分,所以温度的升高通常意味着季风烈度更大。虽然季风随年份不同会发生自然变化(某些年份较强而其他年份则较弱),但概率分布正逐步转向更猛烈的降雨。气温升高所导致的喜马拉雅冰川融化同样可能导致洪水增加,包括森林砍伐和设计不善的基础设施等土地使用变化也可能导致这种现象加剧。
巴基斯坦洪水将会带来巨大的代价。初步估算预计损失超过300亿美元,而且未来几个月将带来更多的饥饿、疾病、贫困和巨额重建成本,因为已经有超过100万 所房屋被破坏甚至摧毁。
科学家们将很有可能在未来几个月审慎估计巴基斯坦洪灾爆发的原因(此前原因研究的实例可以登录worldweatherattribution.org进行查询)。假设巴基斯坦损失的半数最终归因于长期气候变化,而另一半则归因于年度随机变化和当地的土地使用。这就意味着大约150亿美元的估计损失由气候变化所造成。
而后问题将转向为这些气候归因成本分配责任。在当前的全球机制下,巴基斯坦几乎需要承担全部财政责任。有一点可以肯定,美国已承诺提供约5,000万美元的救济,加拿大也已承诺提供500万美元,而其他国家也有加入的可能。但即使对巴基斯坦的救济总额达到1.5亿美元,也只能弥补占总数1%的可归因损失。
现在,我们可以依据各国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贡献,思考分配责任的另一种方式。这也是美国和其他国家分配责任的惯常方式。如果您的邻居因鲁莽行为而损害了您的财产,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如果附近的工厂污染了整个社区,则该社区可以作为团体提起诉讼(以美国为例,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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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富裕国家就像那个污染企业。它们已经剥夺了巴基斯坦赖以建立其经济、家园、农场和基础设施的长期气候条件。如果世界上存在全球气候法庭,巴基斯坦政府可以就未能限制造成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排放(GHGs)而对美国和其他高收入国家提出强有力的指控。但因为目前还没有全球气候法庭,那么政府应承担起法庭的责任,将可归因的气候损失和损害分配给历史上对其负有责任的国家来承担。巴基斯坦(及其喜马拉雅邻国)当然对土地可持续管理负有核心责任,包括重新造林和修建对气候安全的基础设施。
人类导致的气候变化最大单一来源是化石燃料(煤、石油和天然气)燃烧所产生的大气二氧化碳排放浓度。因为排放到大气中的某些二氧化碳分子会在那里停留几个世纪,因此关注长期累积排放至关重要。
从1850~2020年,化石燃料的燃烧导致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高达1.69万亿吨。其中,美国约占24.6%——即4,170亿吨——远高于2021年其在世界人口中约4.2%的份额。同样,高收入国家加在一起(包括美国、欧洲、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占到累计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约58.7%,但上述国家仅占当今世界人口的15%。
相比之下,巴基斯坦在1850~2020年间贡献了大约52亿吨的二氧化碳——大致相当于美国每年的排放量。它由此应承担约0.3%的历史责任份额——远低于其全球人口份额(2.9%)及其所负担的气候相关损失。美国和其他高收入国家是气候损害的净出口国,而巴基斯坦和其他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国家却成为并不情愿的净进口国。
诚然,在评估历史责任时应当按什么日期划分存在一些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累计排放应当从1850年左右开始计算,因为当时随着美国和欧洲的早期工业化,世界化石燃料使用开始激增。但另一阵营开始计时要晚得多,比方说1992,当时世界政府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承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危险人类活动(人为)干扰气候系统。”
但上述争议基本不会影响责任分配。即使我们仅计算1992~2020年期间的累计排放量,美国的份额为19.6%,高收入群体份额为46.9%,而巴基斯坦则仅占0.4%。
无论如何,富裕国家均应在几乎从未导致今天灾难国家的气候适应、应急响应和恢复等领域按照公平的比例承担起相应的可归因成本。随着气候破坏的不断加剧,对大规模重新造林、修建防洪基础设施、淡水存储和其他设施的大规模投资需求也越来越明确,以保护社会免遭洪水、干旱、野火、高强度台风和其他气候相关灾难的损失。世界范围内(包括富国和穷国)正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发生巴基斯坦洪水这样的气候相关悲剧。当前的灾难不过是未来数年和数十年等待我们的灾难的预演而已。
富裕和强势国家常常否认自身的历史责任——无论是在殖民主义、奴隶制亦或气候破坏领域。所有国家均有责任实现其能源系统脱碳、并对其土地和生态系统进行负责任、可持续的管理。但发展中世界不会忘记,主要是富裕国家造成了今天遍及世界的气候灾难。随着气候相关损失的快速增加,全球对气候正义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