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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富裕国家洗白的错误腐败衡量方式

发自华盛顿特区——“在一个日益以绩效为导向的社会中,衡量标准至关重要。我们衡量的东西会影响我们的所作所为,”经济绩效衡量委员会在2008年的报告如是说。“如果使用了错误的衡量标准,那么我们就会追求错误的目标。”

该委员会质疑将GDP作为衡量发展首要指标的做法。但同样的观点也适用于腐败,因为它通常——而且是误导性地——被作为一个单一维度的问题来被衡量。

各类全球腐败指数,包括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腐败感知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和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数(Control of Corruption Index),都对各国进行单一评分。这些指标一致显示富国“非常廉洁”而穷国“高度腐败”。例如2023 年的腐败感知指数将英国(71分)列为全球排名第20的最不腐败国家,比中国(42 分)和巴西(36 分)要清廉得多。而包括媒体、企业和分析师在内的大多数腐败感知指数使用者都将这些数字视为事实。

但那些更富裕的国家真的比穷国更不腐败吗?像腐败感知指数这样的单维度指标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不同性质的腐败不应被合并为某个单一分数。相对于“穷人的腐败”,这些指标也系统地低估了我所谓“富人的腐败”——往往是合法化、制度化和隐约不道德的。

较贫穷国家的腐败形式显然是非法且粗暴的,比如盗用公款和收受贿赂。相比之下许多人认为腐败问题已经在富裕国家消失。在《对善治的探求》一书中,阿丽娜·蒙吉-皮皮迪(Alina Mungui-Pippidi)甚至得出结论说发达经济体已经达到了“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平等待遇”的“道德普世主义”终极状态。而在这方面英国是“历史以来的经典奉行者”,其次是“由大英帝国分离出来的,主要由欧洲后裔居住的国家”。简而言之,富裕的西方国家就是清廉的。

但鉴于当今高收入民主国家中民粹主义的兴起——其中大部分来自对富人和政界关系户所享有的巨大优势的抵制——“道德普世主义”似乎更多是虚幻而非真实。《纽约时报》在2020年的一篇报道中就尖锐地揭露新冠疫情期间英国政府的医疗用品合同有一半通过特殊“VIP 通道”提供给了那些“由政客的朋友和同伙们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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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腐败感知指数凭什么将英国列为排名第20位的最不腐败国家呢?这个评分的依据不是透明国际的内部调查,而是各种第三方民意调查的综合结果。几乎所有这些调查都来自《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等西方组织,而这些组织则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西方企业高管的回应。

此外这些调查的措辞往往含糊不清。比如腐败感知指数的资料来源之一《世界竞争力年鉴》(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就把一个粗略的二元选项放在企业高管面前:“贿赂和腐败:存在/不存在”。难怪该指数年复一年地显示富裕国家“非常廉洁”——即使这些国家的普通民众对此并不认同。

在认识到尽管存在许多批评(包括来自腐败感知指数创建者自己的批评)但这些传统指标并没有替代品之后,我试着推出了一个“分类式腐败指数”。与腐败感知指数一样,该指数也是一个依赖于专家调查的感知性指标。但它会将腐败分解成四种不同的类型:小贼(底层官员的敲诈勒索)、大盗(政客的侵占行为)、速办金(为克服官僚障碍或骚扰而进行的小额贿赂)和门路钱(为换取合同和救助等专属且有利可图的特权而实施的大笔贿赂)。

前三种腐败——也是穷国普遍存在的腐败——都是明目张胆且直接造成危害的非法行为,而门路钱则可能是非法(如贿赂)或被允许的(如助选资金)。那些成熟老练的获取特权手段可能涉及整个机构但这些机构中没有任何个人涉及腐败,比如洗钱(伦敦就是众所周知的洗钱中心)可能涉及借助一些声誉卓著的金融机构无缝跨境转移资金。在美国,银行集体斥资数十亿美元去游说那些监管松懈的机构,最终引发了2008年金融危机,但只有一名银行家遭到起诉。

分类式腐败指数使用一项原创的专家调查来评价所有四种类型的腐败。为了提高衡量质量,我使用了一些风格化的小故事,要求受访者对特定代表性场景的普遍程度而非总体腐败水平进行评分。我的原型涵盖15个国家,如下图所示。每个国家的分类式腐败指数总分显示在顶部并细分为四个腐败类别,用彩色方框代表最主要的腐败类型。现在我们不仅可以比较可感知腐败的总体水平,还可以比较各国腐败的类型和构成。

在这方面美中两国之间的比较很有启发性。总体而言美国的腐败程度低于中国,但两国在最主要的腐败类型(门路钱)方面差距最小。值得留意的是美国在门路钱方面的得分高于泰国和加纳等低收入国家。如果只看总体评分的话我们会得出美国极为廉洁的结论。但一旦对分数进行分类,我们就能明白民粹主义者“排干沼泽”承诺的吸引力了。

[此处插入图表2]

更有趣的是美中两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门路钱。在通过政客个人关系网收受贿赂的比较中中国显然占主导地位,但当我们转而讨论“旋转门”操作和通过游说俘获监管时美国则占了上风。

[此处插入图表3]

简而言之,美国的门路钱主要是制度性的,而中国的这类问题仍然是涉及贿赂和成堆现金的个人关系。中国不一定比美国更腐败,但其腐败的性质肯定不同。

对腐败的错误衡量方式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从根本上说它强化了一种虚幻、虚伪,而且往往以欧洲为中心的信息,即高收入国家已经达到了持久道德纯洁的状态。事实上腐败并不一定会随着国家富裕而消失,相反它会不断演变,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察觉。

我们必须继续打击“穷人的腐败”。但通过对腐败进行分类,资本主义民主国家也可以将急需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些最紧迫的问题上,包括日益加剧的不平等、公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以及美国国际开发署署长萨曼莎·鲍尔(Samantha Power)所说的“现代型腐败”(如跨国非法金融网络)。要克服这些挑战就必须准确衡量它们,而不是假装它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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