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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国家必须为自身碳足迹负责

发自伦敦—气候活动家格蕾塔·通贝里(Greta Thunberg)指责发达经济体实施的是一种“创造性碳核算”,因为它们在计算本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已实现和计划减排量的时候均未考虑自身进口的商品在其他国家生产时的气体排放。而正如几位中国官员相当正确地指出的那样,在中国约有15%的温室气体排放来自于那些在中国生产但在其他(通常是较富裕)经济体中消费的商品。

同时中国以及其他发展中经济体也本能地对发达国家将国内碳价格与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碳关税”进行合并的提议保持警惕。但如果真想让富裕国家消费者对自身在其他国家的碳足迹负责的话,此类政策或许是唯一实现途径。

但如果上述“创意核算”指控是暗指有关方面在刻意隐瞒事实,那也是不公平的。比如英国政府就发布了一份非常容易获取的碳足迹报告。但是报告里的那些数字显然支持了通贝里的观点:2016年,英国按消费量计算总共排放了7.84亿吨温室气体,而按生产量计算则为4.68亿吨。而在1997至2016年间英国的消费排放量仅下降了10%,而生产排放量则下降了35%。

而欧盟的消费总排放量也同样比生产排放量高出约19%。美国在这方面的8%差额虽然在数字上显得较小,但按人均排放吨数计算其差额也依然巨大。

中国则不出所料地成为了这一发达经济体排放差额的最大反面模板,该国每年的消费排放量约为85亿吨,而生产排放量则达到100亿吨。尽管中国的人均生产排放量已经超过了英国,但还需要好些年才能在人均消费碳足迹方面赶上英国。

由此可见,如果发达国家真心想要遏制潜在的灾难性气候变化,就必须对本国消费品在国外产生的排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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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做到这一点只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富裕国家减少消费。但尽管更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减少购买衣服,汽车和电子产品,或者减少吃红肉——当然会在实现零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仅靠这类改变并不能使我们接近零排放,也不一定能弥合消费与生产之间的差额,因为本国生产商品的消费下降幅度可能与进口下降幅度相同。同时发达国家减少进口意味着那些较贫穷经济体的出口减少,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挑战。

另一条路径则是确保所有进口货物都能以低碳(并最终为零碳)的方式生产。实现这一目标的理想政策是制定一个全世界一致同意的碳价,并以此促使所有国家的生产商采用低碳或零碳技术。而在这种理想状态未能实现的情况下,欧美地区有越来越多人开始呼吁采用一个次优解决方案——用特定国家实施的国内碳价再加上“边境碳调整税”,也就是如果一个出口国未能对本国生产者执行与进口国相同的碳价,那么进口国就会额外施加一项碳关税。

对此中国,印度以及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政策制定者们的第一反应大概就是对此类政策加以谴责,认定这种保护主义行为只能使已经被特朗普关税战搅得一团乱麻的世界雪上加霜。同时美国的反华政治言论——有时甚至荒谬地指责中国是不负责任的污染者,尽管其人均排放量仅为美国的一半——也为合理的政策评估造成了不利的环境。

但对大多数行业来说,国内碳价和边境碳关税的结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和增长前景并未构成威胁。试想一下,如果欧洲钢铁生产商要在欧洲缴纳每吨二氧化碳50欧元(折合54美元)的新碳税,而该税项也同时适用于从中国或其他任何地方进口的钢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为欧洲客户服务的欧洲和外国钢铁生产商的相对竞争地位相对无税时也没有变化。中国或印度的钢铁制造商(或其他高排放行业的企业)也应当与它们的欧美国同行一样采用降低出口产品碳含量(从而减少边境碳税负)的新技术。

事实上国内碳价加边界调整税的做法只是一个实现国际公平竞争环境的替代途径,用以取代理想状态下同时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全球碳价。不过两者之间还存在一个关键区别:如果在进口国边界而不是在出口国征收碳税,那么这些收入就会落入进口国的口袋。

而这一事实会激励出口国实施同等国内碳税,而不是坐视本国企业把税款付给进口国。因此即便无法达成关于一个全球机制的明确国际协议,带边界调整税的国内碳税也很可能成为迈向全球统一碳价的有效跳板。

此外这种手法也勾勒出了一种极具吸引力的潜在路径去鼓励人们广泛接受边境关税,因为这是合法,必要且无威胁的。可以肯定的是,对国内生产者征收的任何碳税收入都应当回馈本国经济,无论是支持对低碳技术的投资,还是作为“碳红利”返还给民众。但也有人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想法,那就是将碳关税收入转投到一些旨在资助发展中国家向零碳经济过渡的海外援助计划中。

对此那些有眼光的发展中经济体谈判者应该去倡导和推动这类税收转移支付行为,而不是对一种发达国家必将实施的政策表示反对。归根结底,较富裕的经济体不仅必须降低自身的工业排放量,也应对其消费品在世界其他地方产生的排放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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