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drik118_AFP_Stringer AFP/Stringer

公平和自由贸易

坎布里奇—今年年底,世界贸易体系将面临重要转折点,这个转折点因为近15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而延迟到现在。美国和欧盟必须决定是否在贸易政策中开始将中国作为“市场经济”对待。不幸的是,虽然这场战争随着今年的深入而逐渐升级,但选择的条件决定了不会对全球贸易机制更深层次的缺陷做出任何修补。

2001年12月签署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定允许贸易伙伴在最长15年的时间里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NME)。非市场经济地位让进口国更容易以反倾销税的形式对中国出口商品施加特别关税。特别是,它们可以用比较昂贵的国家的生产成本作为中国真正成本的标准,这样就提高了发现倾销的可能性和倾销利润估计。

如今,尽管阿根廷、巴西、智利和韩国等许多国家已经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体——美国和欧盟——并未这样做。但是,不论它们是否这样做,反倾销手段都不适合作为解决不公平贸易问题的手段——不是因为这些问题没有真凭实据,而是因为它们远远超过了倾销范畴。反倾销给最恶劣的保护主义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对需要合法政策空间的国家没有任何益处。

经济学家从未对世贸组织的反倾销规则感兴趣。从严格的经济学角度,定价低于成本对进口经济体来说不是问题,只要参与这一策略的企业没有垄断市场的可能。因此,国内竞争政策常常要求拿出反竞争行为证据或成功掠夺的可能性证据。但是,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出口国定价低于成本足以成为施加进口关税的理由,即使这只不过是标准的竞争行为——如在经济衰退期间。

这和其他程序方面的考虑让反倾销成为企业在光景困难时寻求免受外来对手竞争的保护的比较喜欢的图景。世贸组织确实有一个具体的“保护”机制,允许各国在进口导致本国企业“严重受伤”时临时施加关税。但该机制的程序性障碍较大,使用它的国家必须补偿受到不利影响的出口国。

数字证明了一切。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共实施过3,000多项反倾销税(印度、美国和欧盟最常使用这一手段)。相应地,保护措施只是用了155次(发展中国家最常用)。显然,反倾销贸易救济的主力之选。

Introductory Offer: Save 30% on PS Digital
PS_Digital_1333x1000_Intro-Offer1

Introductory Offer: Save 30% on PS Digital

Access every new PS commentary, our entire On Point suite of subscriber-exclusive content – including Longer Reads, Insider Interviews, Big Picture/Big Question, and Say More – and the full PS archive.

Subscribe Now

但除了经济效率,全球贸易机制还必须解决公平问题。当国内企业必须与受到财大气粗的政府的金融支持的(比如)中国企业竞争时,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此时的竞争环境是不可接受的。某种类型的竞争优势破坏了国际贸易的合法性,即使(如本例中)它们对进口国产生了总体经济收益。因此,反倾销机制属于政治逻辑。

贸易决策者对这一逻辑耳熟能详,这也是反倾销机制之所以以现在的形式出现、促成相对容易的保护的原因。贸易官员从来不明说的是,公平问题超越了倾销的范畴。

如果国内企业与受到政府补贴或支持的外国单位竞争是不公平的,那么国内工人与缺少集体讨价还价权利或职场体罚保护的外国工人竞争难道就公平吗?掠夺环境、使用童工或就业环境危险的企业难道不也是不公平竞争的来源吗?

这些关于不公平贸易的问题是反全球化抵制的核心。但合法贸易救济让它们只能存在于定价低于成本的狭隘范畴之内。工会、人权非政府组织、消费者组织或环保组织无法获得企业所获得的直接保护。

贸易专家长期以来一直担忧向劳动和环境标准或人权等问题开放世贸组织机制,害怕贸易主义的滑坡谬误。但日益明确的是,将这些问题排除在外造成了更大的伤害。与经济、社会和政治模式截然不同的国家做贸易确实会引起合法性问题。拒绝承认这些问题只能破坏贸易关系;也有害于整个全球贸易机制的合法性。

所有这些都不意味着民主国家不应该与非民主国家做贸易。要点在于商业逻辑不是决定它们的经济关系的唯一考虑因素。我们可以摆脱——因而必须面对——得自贸易的收益有时需要以国内社会安排的牺牲为代价的困境。

公共讨论和协商是民主国家掂量矛盾价值和做出权衡的唯一办法。与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纠纷是晾出——而不是镇压——这些问题、进而向世界贸易机制民主化卖出重要一步的机会。

https://prosyn.org/V4PqOTlzh